強制驗樓計劃
「強制驗樓計劃」已於2012年6月30日開始全面實施 。政府會楝選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(不高於三層的住宅樓宇外),
以定期檢驗及維修方式,解決舊樓失修問題。 被楝選樓宇的業主/業主立案法團會於6個月前預先收到知會函件,須在指定期
限內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完成所需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。
樓宇檢驗的涵蓋範圍
-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;
- 結構構件;
- 消防安全構件;
- 排水系統;以及
- 找出在建築物公用部分及建築物外部的僭建物。
驗樓計劃服務
敝 司能為各業主安排合資格註冊檢驗人士親自進行訂明檢驗
- 檢驗及評估樓宇安全情況,並找出樓宇公用部分和外部的僭建物。
- 辦理相關法定手續,包括檢驗報告、檢驗證明書,以證明樓宇狀況良好及符合訂明標準。附有屋宇署蓋章之副本會送交業主/業主立案法團,以作記錄。
- 辦理及呈交詳細調查建議予建築事務監督,以供認可。
- 擬備詳細修葺建議書、工程估價、合約制訂及聯繫相關政府部門或機構。
- 確保樓宇修葺工程均按照《建築物條例》要求及標準下進行,確保建築物在修葺後變得安全及符合條例規定。
- 制訂全套招標、標書分析連編制報告及建議。
- 申請批准圖則及施工前之文件審閱及批核。
- 樓宇修葺完工檢查,呈交完工報告及樓宇修葺證明書予屋宇署,證明樓宇狀況已變得安全及符合訂明標準。附有屋宇署蓋章之副本會送交業主/業主立案法團,以作記錄。
- 完工後之保固期內跟進及監督工作。